中国电科芯片技术研究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总则: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中国电科芯片技术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复试命题组、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有关负责人、纪检监察部有关负责人
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调剂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监督办法实施;负责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全面考核,向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复试考察结果。复试命题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突出、公道公正的领导及专家组成。
中国电科芯片技术研究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组织开展,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整个复试录取流程,接受和处理社会举报。
二、调剂安排
(一)专业设置
本院以下专业接收调剂,具体安排如下:
1.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学术学位型)
招生专业:080901物理电子学、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2.0854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型)
招生专业: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二)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总分过300分,各科过国家A类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报考学术型硕士需满足初试公共课科目为201 英语一 301 数学一;报考专业型硕士需满足初试公共课科目为201 英语一或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或302 数学二。
4.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可以招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学门类的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54电子信息”相同或相近),可以招收报考理学门类下 “电子科学与技术”(代码 0774)的调剂考生,可以招收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的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电子科学与技术”、“0854电子信息”相近),但以上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四须与本院招生初试科目四《微电子器件》相近或本科具备相关课程学习基础。
5.调剂考生入学后与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学费、住宿费全免,另有各类补贴及福利。
6.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调剂报名
邮箱cy89782221@163.com接收调剂报名资料投递,研招网预调剂系统开放可进行调剂志愿填写。本院将对志愿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筛选进入复试。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登录调剂系统填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院(招生代码83000)——中国电科芯片技术研究院(招生代码012)。调剂报名资料要求详见调剂简章(已在“芯生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流程
(一)复试方式
采取线下专业笔试加综合面试的形式,由专家组进行考核。
(二)复试时间、地点
四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专业课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半导体物理》《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等课程的知识掌握情况,以线下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2小时,总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期间禁止携带有关资料及电子设备。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实践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及外语水平等。综合面试每个考生不超过10分钟,总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综合素质测评拟在专业课测试后安排,时间另行通知,由调剂复试工作组统一组织。
(四)复试流程
专业课考核:
1.身份核验(展示身份证、初试成绩单及复试诚信承诺书);
2.发卷考试;
3.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面试:
1.英文自我介绍1.5min;
2.个人情况汇报(4.5min,结合PPT展示),介绍本人以往学习、科研、实践工作表现情况;
3.评委现场提问(4min)。
四、拟录取要求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计算。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均折算为百分制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折算为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3)(折算为百分制)*50%。根据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注:在核算专业型硕士综合成绩时,不区分数一数二、英一英二。
(二)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即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合格才能纳入综合成绩计算,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有以下情况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
(3)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组成员经综合评议后给出的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专业笔试科目分数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6)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合格者;
(7)政审不合格者;
(8)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
五、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在要求时间内,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按照“姓名+体检报告+体检医院名称”命名将电子报告或纸质报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y89792221@163.com,纸质报告邮寄至本院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体检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本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公示、监督与复议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本院网站或公众号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考生可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本院调剂复试工作组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023-65860122
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陈老师023-65860122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3号 中国电科芯片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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