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
关于公布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国资委关于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严厉打击有关企业非法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七研究所(以下简称二十七所)及所属企业注册为股东涉及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广泛接受所内职工及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相关行为的举报,拓宽违法线索搜集渠道,现就设立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 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签字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二十七所及所属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三) 与二十七所及所属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五) 其他与假冒二十七所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电话、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
0371-61270081
举报信箱:
cetc27cyc@126.cn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13日